湖南/娄底-2026-04-22 00:00:00
新化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新化县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全称):娄底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新化财采计[****]****
*、项目内容:新化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建设高标准农田**.**万亩,总投资*****万元,项目范围覆盖新化县温塘镇、坐石乡、吉庆镇、油溪乡、上梅街道、石冲口镇、科头乡、桑梓镇、维山乡、炉观镇等**个乡镇(街道),计划于****年*月底完成主要部分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社会化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场管理)
第二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至竣工阶段)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王桂春***********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
小写:*******.*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第一次付款为乙方进场满二十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 元(肆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第二次付款为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达到合同约定节点,应付进度款累计至合同总价款的 **%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本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肆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第三次付款为工程整体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本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叁拾壹万玖仟元整):第四次付款为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本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壹拾伍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五次付款为待工程审计结算全部完成、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异议后,甲方支付剩余工程尾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部完成截止。****年 *月**日,完成日期:至工程审计结算全部完成截止
*、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农业农村局及各项目部
*、方式:项目现场管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新化县农业农村局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一份,监督人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化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