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6-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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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仙居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月**日,对仙居县南峰街道****年至****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南峰街道行政区域面积**平方公里,管辖*个社区、*个行政村,户籍总人口*****人。南峰街道办事处内设*个职能科室,下辖*个全额事业单位。南峰街道财政****年至****年收入*****.**万元,支出*****.**万元。南峰街道办事处****年至****年收入*****.**万元,支出*****.**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南峰街道办事处****年至****年财政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在收支管理、项目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管理方面 *.房租收入未申报缴纳税款。 *.应收未收**户公共租房租金。 (二)支出管理方面 *.将应由本单位直接履职的工作事项外包。 *.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三)项目管理方面 *.多付松枯死木除治费*****元。 *.多付建筑拆除清运服务费*****.**元。 *.提前支付合同款。 *.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元。 *.未及时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元。 *.合同履行缺乏跟踪监督。 (四)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 *.未严格按集体决定内容实施,造成经济损失*****.**元。 *.护林员管理不规范。 *.不相容岗位未相互分离。 三、审计整改要求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仙居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收支管理、项目管理、内控管理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峰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整改,规范项目合同管理,推动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南峰街道办事处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已依法向社会公告。 信息来源: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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