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1-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年度医疗设备项目(品目十八)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康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街道**号神舟科技大厦*层*号
被投诉人*: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号时代广场**楼*座
被投诉人*: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贵州圣亚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关路街道新寨路**号办公楼****号[兴关办事处]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我司于****年*月**日,就本项目中标人所投麻醉机关键技术参数虚假应标事宜,向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提交书面质疑函。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认定我司提出的其中*项质疑成立。现我司针对贵州圣亚核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项目中将负偏离参数虚报为无偏离,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未对该单位进行追责或相应处罚。投诉事项*:我司针对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回复中(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等*条参数提出投诉,该中标单位此部分参数均无法满足招标参数要求,实际为负偏离。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结合投诉事项和审理查明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