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026-04-22
福建/泉州 招标采购
石狮市(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福建/泉州-2026-04-22 00:00:00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本项目征集人,现委托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欢迎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号)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年度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的入围供应商,由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选定成交供应商进行购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或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二类企业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上的机动车维修地址应与经营场所地址相一致,并提供有效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属于供应商的产权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关于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征集。

*、关于一般资格条件的承诺: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其他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供应商获取文件期限:从****年***日至****年*****:**点。

(二)如果征集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征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获取文件期限,则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三)获取文件期限内,请各潜在供应商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获取,本次征集文件为***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号(原省***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征集人联系方式

征集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址: 石狮市八七路**号

人:林金华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号(原省***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人:小冯/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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