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4-22 00:00:00
面向施工行业法务的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研发与应用(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来源:天府阳光采购平台
面向施工行业法务的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
直接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
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面向施工行业法务的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技术服务,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面向施工行业法务的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面向施工行业法务的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研发与应用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含税报价不得超过*******元。
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面向施工行业法务的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旨在研发一套面向路桥施工行业合同全生命周期的“智能辅助审查与风控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合同风险的“事前规避、事中阻断、事后闭环”。该项目为公司申报的四川路桥*类科研项目,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电子科技大学承担研发任务。根据建设规划,拟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开展本次采购。由电子科技大学负责实施面向施工行业法务的智能辅助审查系统建设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电子科技大学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号
三、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四、异议反馈渠道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提交、匿名提交或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号凯乐国际*栋*楼
异议反馈截止时间:****年*月** 日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如未收到有效异议或异议已妥善处理,采购人将按程序与拟定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六、论证意见
经我公司内部决策,认为上述申请理由成立,符合《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蜀道司发〔****〕*号)《四川路桥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路桥股〔****〕**号)及《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智能建造〔****〕**号)中关于直接采购的相关规定,论证过程合规,一致同意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采购人: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