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6-04-22 00:00:00
泾县****年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金民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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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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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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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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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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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县****年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金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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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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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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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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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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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县经济开发区双河创业园*号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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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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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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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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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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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亚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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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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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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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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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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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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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舒城县****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大分岭路汤池段) *、省道****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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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六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双湾路县道升级改造及安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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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总工:胡小春 项目总工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 总工业绩:六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双湾路县道升级改造及安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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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宣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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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晨光西路交通社区大楼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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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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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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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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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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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周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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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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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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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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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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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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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年宣州区交通社区汪塘寺路提质改造工程 *、****年宣州区水东镇前进村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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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年宣州区交通社区汪塘寺路提质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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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总工:季芹芹 项目总工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 总工业绩:****年宣州区水东镇前进村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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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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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西侧林苑小区**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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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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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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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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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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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徐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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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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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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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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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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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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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宣州区龙水路、祁梅路提质改造工程(二次) *、茂林镇溪口村全域整治及旅游设施提升项目(道路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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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宣州区龙水路、祁梅路提质改造工程(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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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总工:程玲 项目总工相关证书名称:公路与桥梁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 总工业绩:茂林镇溪口村全域整治及旅游设施提升项目(道路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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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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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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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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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童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钱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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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