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4-22 00:00:00
五河县****年民生实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年民生实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阴市新盛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阴市利港街道东刘墅**号(经营场所:江阴市利港街道文欣路**号)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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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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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普通轮椅、电动代步车、手摇式护理床等。 品牌:*******等。 规格型号:******、******、*******等。 数量:***台、*辆、**张等。 单价:***元/台、****元/辆、****元/张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贵(组长)、刘程武、刘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号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潜山路***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座****室
联系人:张月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