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2026-04-22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特点,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发布询价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机构)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优选*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局法律顾问单位(不接受联合体)。
(二)服务对象: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及其直属六家事业单位。
二、报价金额
(一)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不超过*万元(含税)的固定总价,超过此报价金额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对象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较多,本项目合同总价已含需要代理的复议或诉讼案件,成交后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三)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为服务对象拟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协助服务对象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合同,对服务对象草拟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审查;
(三)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参与调解等法律事务;
(四)协助服务对象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
(五)应服务对象需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培训工作(培训次数由本局确认);
(六)办理服务对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具有精通、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法律的律师团队,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处理政府涉法事务的专业能力,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和保密义务。
*.律所及指派的律师近*年内没有与律师执业有关的违法、违规和处罚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能够按照要求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律师进行及时调整。
(二)询价响应材料: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份;
*.指派律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律师简介等相关资料各*份;
*.律师事务所以及指派律师获得相关荣誉以及指派律师****年*****年期间办理的典型行政诉讼案件(*件);
*.承诺书(对资格条件第*、第*中所列的书面承诺);
*.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团队优势、服务措施、应急响应机制等);
*.报价单(总报价不得超过*万元,超过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截止报价时间为:****年*月**日下午**:**前(邮寄提交的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恕不接受。
(二)报价地点: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室。
(三)报价方式:报价方须密封报价单(报价单格式自拟,含税总价)及相关相应材料(见第四点“供应商资格要求”),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报价(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竞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报价资料未密封视为无效。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活动的供应商最低为三家。我局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综合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最终供应单位。本次顾问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和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签。采购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如出现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我方将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查并要求出具说明。
若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室(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