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机动车检测站(新)建设项目(规划道路北侧、余梁公路西侧地块二)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2026-04-09
浙江/宁波 变更澄清
余姚机动车检测站(新)建设项目(规划道路北侧、余梁公路西侧地块二)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浙江/宁波-2026-04-09 00:00:00
余姚机动车检测站(新)建设项目(规划道路北侧、余梁公路西侧地块二)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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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机动车检测站(新)建设项目(规划道路北侧、余梁公路西侧地块二)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余姚机动车检测站(新)建设项目(规划道路北侧、余梁公路西侧地块二)施工”(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具体澄清、修改内容详见下文,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补充条款**:“凡涉及弃方或泥浆外运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余政办发〔****〕* 号文件,办理建筑垃圾消纳相关手续,余方弃置运距暂定****,确定线路后需经业主、监理批准同意,实际运距在****±***范围内不做调整,超出****±***部分结算(以实际弃土场运距按照弃土量加权平均确定)。余方弃置单价调整公式:中标单价+(实际运距***)× *.**元/**×(**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中标价*不可竞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 。消纳处置费用已余政办发〔****〕* 号文件要求计入造价,单列消纳处置费项目,结算时建筑余土的体积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确定,泥浆的体积按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的可计量体积乘*确定,且需与渣土接收单、消纳处置费发票中明确的工程量相吻合方可计量,消纳处置费按综合单价**元/*计,最终按土方消纳处置三方协议价格按实签证结算。土方运输处置流程等按余渣土专〔****〕*号、余政办发〔****〕**号执行。

二、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以附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现重新上传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单位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北京时间)

六、本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标人:余姚市大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融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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