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百大三期市场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三次)招标文件补疑1
2026-04-21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宿州百大三期市场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三次)招标文件补疑1
安徽/合肥-2026-04-21 00:00:00

宿州百大三期市场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三次)招标文件补疑*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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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工作安排,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名称已统一更新为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这一变更适用于所有相关编制单位,新旧版本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可正常使用。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年*月**日颁布实施,设定了两年过渡期,至****年**月**日截止。在此期间,按原有资质申报标准取得资质的单位以及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单位,均可承担相应等级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过渡期满后,所有单位均需按照新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要求核定资质。

我司城乡规划资质证书名称已变更为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该证书是否被认可。

答: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补充约定原为“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为*家及以上的,按磋商文件约定进行评审并确定结果,*家以下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现修改为“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为*家及以上的,按磋商文件约定进行评审并确定结果。*家以下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合同协议书*.工程进度安排/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原为“(*)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编制,**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总平图和修详文本编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出具正式成果用于规划报批,待通过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以取得盖章审批通过的规划总平图及经济指标表和修详文本为准)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用的***%。”现修改为“合同签署后*日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的**%为预付款,**个工作日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编制,**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总平图和修详文本编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出具正式成果用于规划报批,待通过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以取得盖章审批通过的规划总平图及经济指标表和修详文本为准)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剩余规划设计费用的**%。”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州市经济开发区南外环路**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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