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2026-04-21 00:00:00
莱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消和手术室织物清洗灭菌服务项目问卷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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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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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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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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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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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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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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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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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信息公开
莱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消和手术室织物清洗灭菌服务项目问卷调查公告
采购部门拟进行莱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消和手术室织物清洗灭菌服务项目问卷调查,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年**月**日*****年**月**日线上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名称
莱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消和手术室织物清洗灭菌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本项目为莱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消和手术室织物清洗灭菌服务项目,共一包。共分为二项,包含:*.每床日床单位被服一项。*.每台手术敷料服务一项。
三、问卷征集时间
********** **:**至********** **:**
四、征集对象
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业务范围中应当包括清洗、消毒、灭菌),具有《排污许可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家。
(*)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联合体牵头人须负责项目中的每台手术辅料消毒灭菌服务,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 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每床日床单位被服”服务,具有《排污许可证》。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参加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六、征集资料的提交要求
供应商可以自本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通过烟台市清廉医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反馈。
七、资料递交方式
供应商可以自本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通过烟台市清廉医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反馈。
八、其他
无。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莱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莱州市五里街****号
联系人:吕主任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