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2026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2026-04-22
上海 招标采购
2026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2026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2026-04-22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接受合格的响应人参与报价。
一、合格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招标项目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
项目内容:****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
项目预算:**万
服务时间:****年*月至**月
项目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如下材料:
供应商报名资料如下,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被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售价(元):***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
(*)响应人注册:响应人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网址:*****://***.***********.***)。
(*)购买标书流程:系统操作:进入“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界面(网址:*****://***.***********.***)—“可登记项目”模块*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要登记”*审批通过后支付文件费—下载《磋商文件》。
(*)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提示: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公告发布网址: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递交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
六、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报价,请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
联系人:张林云、顾皓雯
电话:***********、***********
电子邮箱:*****@***********.***
上海-2026-04-22 00:00:00
****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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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
采购公告
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接受合格的响应人参与报价。
一、合格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招标项目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
项目内容:****年度浦东新区质量宣传项目
项目预算:**万
服务时间:****年*月至**月
项目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如下材料:
供应商报名资料如下,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被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售价(元):***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
(*)响应人注册:响应人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网址:*****://***.***********.***)。
(*)购买标书流程:系统操作:进入“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界面(网址:*****://***.***********.***)—“可登记项目”模块*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要登记”*审批通过后支付文件费—下载《磋商文件》。
(*)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提示: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公告发布网址: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递交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
六、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报价,请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
联系人:张林云、顾皓雯
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