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4-21 00:00:00
哈尔滨市企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租金评估服务项目自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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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企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租金评估服务项目自采公告
“哈尔滨市企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租金评估服务项目”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企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租金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标的:新华镇民利村厂区(详见附件*)
*.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元(含税价,税率* %,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内容报名后通过邮件发布)
*.分包情况:不分包;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实施,至项目结束。
*.付款方式及进度:房产成功租赁后,一次性支付评估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其他要求:
(*)潜在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采购人认为低于成本的报价,潜在供应商应提交合理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潜在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恶意报价,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报价:
*.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报名条件
*.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能力。
*. 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
四、报名方式
单项报价函(该报价包括:含税金等费用以及供应商全面、完全履行本次采购义务的全部费用)。
具备本项目相关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可将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报价函于****年*月**日**时之前以邮件方式(*******@***.***)向采购人做出一次性报价。
注:所递交的报价函必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邮件标题为: 所报标的名称 +报价单位全称)
报名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 : *************
以上公告内容均为哈尔滨市企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市企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