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春泽工业区块(下庄卢)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2026-04-22
浙江/台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春泽工业区块(下庄卢)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浙江/台州-202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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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春泽工业区块(下庄卢)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转让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春泽工业区块(下庄卢)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台州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周期。 *. 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处置。 *.交易完成后,以签订合同作为交付依据。同时根据甲方工程进度,东侧山包需在**月**日前开挖运输完毕,其余需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开挖运输完毕。受让方需在收到转让方的运输要求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石料运输(每月最低运输量约为*.*万立方米,最终以每月给受让方的单据为准),超过期限的需承担违约责任。交付地点为治理工程所在地。 *.因储量估算中的资源储量与实际矿产品会存在误差,具体以开挖后现场的量为准。考虑到该项目为工程红线内施工项目,最终开挖量由区自规局委托的第三方进行测定(转让量=第三方测定的方量数×勘查及设计方案中的方量换算值)。若最终开挖量估算报告超过储量估算报告的,则依照本次出让的土石方成交单价补收,补收款直接划入财政账户;若最终开挖量估算报告少于储量估算报告的,则不足部分将不进行退款。最终资源出让量以第三方测量报告为准。 *.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装卸、运输及处置、宕底道路填筑和钢板铺设等进行装运,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 *.受让方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行政执法、环保、路政等相关要求,不得超限运输,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项目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清理工作。 **.受施工及场地影响,现场无法进行筛分、加工和大批量堆放,运输方式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对于转让方每批的运输要求,受让方应及时运输完成,如超期限未完成的,按违约条款办理。 **.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