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大连、盘锦地区)
2026-04-09
辽宁/大连 招标采购
2026年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大连、盘锦地区)
辽宁/大连-2026-04-09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大连、盘锦地区)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机构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大连、盘锦地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等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根据《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按照工作目标、抽样方式、品种和项目、具体安排、工作要求等工作环节,切实具有发现不合格食品能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督任务。 *.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监督任务和(或)抽样区域的监督任务。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监督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监督抽检相关应急工作。 *.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对考核评价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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