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21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年*****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答疑及补遗 一、答疑
提问*:针对招标文件该内容,我司作为潜在投标人,对川渝地区符合资质的生产企业和主要经销商进行了摸底,符合招标文件商务业绩要求能得满分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加总不超过*家,且招标人近*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的招标从未出现过高得如此离谱的商务业绩要求,此次设置如此高的业绩门槛,至少阻挡了**%的潜在投标人,这样的行为对招标人招到价廉物美的产品并无任何好处。经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能够满足商务业绩满分的潜在投标人目前仅****公司一家,除此之外连常年供应******集团下属各水务公司同类次氯酸钠产品的其它供应商包括**、**、**、***、**等得分均不超过*分,绝大多数企业得分在*分或*分,更何况其它潜在投标人?招标人仅在这一项就帮助****公司领先其余潜在投标人至少***分甚至**分,形成巨大的优势,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在阻止大部分潜在投标人参与的可能性,严重打击了潜在投标人的参与积极性。这样****公司一家独大遥遥领先的商务业绩分差,完全对最终的中标结果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这样的招标条款设置难道是招标人为**公司量身定制的吗?经查询重庆市企业工商信息,**公司是******集团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为第二大股东。**公司本就与******集团存在重大利益关联,招标人作为******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完全无视招标法的相关规定反而帮助**公司不正当竞争,有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招标人作为国有企业,又是重点民生企业,这样为确保某个企业中标而量体裁衣的招标有何意义?干脆全部项目都不要招标让**公司直接承接了就是。招标人前高管汤某某就是因贪污腐败损害企业利益等问题在去年被重庆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招标人还在如此顶风作案搞量体裁衣式的招标?请招标人结合川渝地区生产企业和大中型经销商的业绩实际情况,按照招标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市政项目招投标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修改降低本条款商务业绩数量,以让更多能够提供价廉物美的企业真正参与进来,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而不是参与投标就落后****分,成为暗箱操作私相授受的陪衬。如果招标人为了**公司一意孤行,我司将联合其它潜在投标人共同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营商环境和招投标风气,我司将收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历年该产品的招标文件、本次答疑文件、参与投标企业信息、开标情况、中标结果等相关情况向重庆市纪委监委进行举报,同时我司将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待中央巡视组进驻重庆开展新一轮巡视的时候向巡视组进行举报。 答*:本次招标采购的次氯酸钠暂定数量为*****吨,我司招标文件业绩条件设置均未超过本次招标暂定数量,且设置业绩要求作为前置条件选择更优质的中标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了,合理合规,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现为扩大竞争力,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本次投标,针对业绩做出部分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业绩评分项,要求提供*个****吨以上的次氯酸钠供货业绩才能得满分**分,据了解,全重庆只有**公司能达到此要求,如此之高的业绩要求,完全背离了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该条款设置明显带有排他性倾向,刻意抬高投标门槛以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既损害了其他具备相应供货能力中小规模企业的合法投标权利,也违背了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择供应商、提升采购质量与效益的根本目的。这种量身定制式的业绩要求,不仅会导致项目后续缺乏充分的竞争选择,影响采购结果的合理性,更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中关于禁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规定,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因此,建议招标人降低商务业绩门槛要求,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答*:本次招标采购的次氯酸钠暂定数量为*****吨,我司招标文件业绩条件设置均未超过本次招标暂定数量,且设置业绩要求作为前置条件选择更优质的中标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了,合理合规,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现为扩大竞争力,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本次投标,针对业绩做出部分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类似业绩要求“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增加*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向使用单位供货****吨及以上的 次氯酸钠 供货业绩:(注:提供的业绩包含本次投标货物类别和其他货物类别的,业绩中的本次投标货物类别部分的供货数量须达到该数量要求)得*分,最多得**分。”。 请问招标人,这条商务评分业绩要求是否在为某公司量身定做,据了解整个川渝地区只有某公司能达到此条款要求,拥有**分的绝对优势,定能保护某公司拿到本项目第一名,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也只是炮灰,如果招标人不降低此商务业绩要求,我司将向上级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进行举报! 答*:本次招标采购的次氯酸钠暂定数量为*****吨,我司招标文件业绩条件设置均未超过本次招标暂定数量,且设置业绩要求作为前置条件选择更优质的中标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了,合理合规,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现为扩大竞争力,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本次投标,针对业绩做出部分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 **.*“提供近两年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按** **********检测的化学成分报告。”,请问这里是要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的报告,还是连续两年都提供,另请明确报告的出具时间范围。 答*:本条款仅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 个月内,由具备 *** 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按 ** ********** 标准检测的化学成分报告任意一份即可,无需连续两年分别提供报告。 提问*:针对招标文件该内容,我司作为潜在投标人,对川渝地区符合资质的生产企业和主要经销商进行了摸底,符合招标文件商务业绩要求能得满分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加总不超过*家,且招标人近*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的招标从未出现过高得如此离谱的商务业绩要求,此次设置如此高的业绩门槛,至少阻挡了**%的潜在投标人,这样的行为对招标人招到价廉物美的产品并无任何好处。经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能够满足商务业绩满分的潜在投标人目前仅****公司一家,除此之外连常年供应****集团下属各水务公司同类次氯酸钠产品的其它供应商包括**、**、**、***、**等得分均不超过*分,绝大多数企业得分在*分或*分,更何况其它潜在投标人?招标人仅在这一项就帮助**公司领先其余潜在投标人至少***分甚至**分,形成巨大的优势,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在阻止大部分潜在投标人参与的可能性,严重打击了潜在投标人的参与积极性。这样**公司一家独大遥遥领先的商务业绩分差,完全对最终的中标结果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这样的招标条款设置难道是招标人为**公司量身定制的吗?经查询重庆市企业工商信息,**公司是****集团的参股公司,****集团持股比例为**.**%,为第二大股东。**公司本就与****集团存在重大利益关联,招标人作为****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完全无视招标法的相关规定反而帮助**公司不正当竞争,有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招标人作为国有企业,又是重点民生企业,这样为确保某个企业中标而量体裁衣的招标有何意义?干脆全部项目都不要招标让**公司直接承接了就是。招标人前高管汤某某就是因贪污腐败损害企业利益等问题在去年被重庆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招标人还在如此顶风作案搞量体裁衣式的招标?请招标人结合川渝地区生产企业和大中型经销商的业绩实际情况,按照招标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市政项目招投标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修改降低本条款商务业绩数量,以让更多能够提供价廉物美的企业真正参与进来,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而不是参与投标就落后****分,成为暗箱操作私相授受的陪衬。如果招标人为了**公司一意孤行,我司将联合其它潜在投标人共同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营商环境和招投标风气,我司将收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历年该产品的招标文件、本次答疑文件、参与投标企业信息、开标情况、中标结果等相关情况向重庆市纪委监委进行举报,同时我司将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待中央巡视组进驻重庆开展新一轮巡视的时候向巡视组进行举报。 答*:本次招标采购的次氯酸钠暂定数量为*****吨,我司招标文件业绩条件设置均未超过本次招标暂定数量,且设置业绩要求作为前置条件选择更优质的中标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了,合理合规,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现为扩大竞争力,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本次投标,争对业绩做出部分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分项报价表”要求填写“使用单位”和“送货地点”,而“*.* 货物清单”中列明的只有“使用水厂”,两处表述存在不一致。 请问招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使用单位”应填写招标人名称还是实际使用水厂名称,“送货地点”能不能对应填写使用水厂名称? 答*:分项报价表中的“使用单位”填写实际使用水厂名称,“送货地点”可填写为招标人指定的供货现场。 二、补遗
第三章*.*.*(*)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类似业绩修改为: 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得分,最多得**分。 *.每增加*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向使用单位供货****吨及以上的 次氯酸钠供货业绩得*分(注:提供的业绩包含本次投标货物类别和其他货物类别的,业绩中的本次投标货物类别部分的供货数量须达到该数量要求); *.****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向多个使用单位供货****吨及以上的次氯酸钠供货业绩得*分,累计向多个使用单位供货****吨及以上的次氯酸钠供货业绩得*分,以此类推,最多得**分(注:提供的业绩包含本次投标货物类别和其他货物类别的,业绩中的本次投标货物类别部分的供货数量须达到该数量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章的销量证明;提供税控系统导出的该项目销售发票清单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若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销售发票清单的截图无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计量单位与数量,投标人可使用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电子表格截图(包含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销售量以该项目销售发票清单数量为准。 注: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可以提供所代理或经销的制造商业绩。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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