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电梯维保项目(二次)答疑澄清[{unit}]
2026-04-21
安徽/淮北 变更澄清
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电梯维保项目(二次)答疑澄清[{unit}]
安徽/淮北-2026-04-21 00:00:00

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电梯维保项目(二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电梯维保项目(二次)”进行如下答疑澄清:

如投标人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参加投标,必须有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总公司相关证书,业绩,荣誉,人员社保等材料予以认可。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包项目投标。

特此回复。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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