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26年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及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unit}]
2026-04-21
安徽/蚌埠 中标结果
五河县2026年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及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unit}]
安徽/蚌埠-2026-04-21 00:00:00
  • 五河县****年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及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年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及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精博康复器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朱雀山路交口联东*谷医疗大健康产业园*期**栋*楼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髋膝踝足矫形器、膝踝足矫形器、踝足矫形器等。

    品牌:精博等。

    规格型号:*******、******、*****等。

    数量:*例、*例、**例等。

    单价:****元/例、****元/例、****元/例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贵(组长)、陈永军、刘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号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潜山路***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座****室

    联系人:张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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