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21 00:00:00
****年蜀山区小庙镇农田环境整治项目**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年蜀山区小庙镇农田环境整治项目**管采购(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应当随异议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和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三)有下列情形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四)对于虚假、恶意异议: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