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部分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2026-04-21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台江区部分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福建/福州-2026-04-21 00:00:00

****年台江区部分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采购方案征集的邀请公告

  受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台江区部分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进行方案征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采购单位: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号群升商务中心*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丽云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征集单位: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台江区部分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三)项目需求及预算:

本期改造***间教室,预算总价***.*万元。

(四)参与方案征集的企业资质条件

*.具备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如法人提交,则无需提供此件)。

(备注:以上材料与征集方案一并提交,单独装袋,未递交的方案无效)

(五)征集内容及要求

*.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等要求,编制完整的采购方案,具体包括:产品名称、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产品图片等。

*.纸质方案一式*份,内容页统一用**纸打印,不得体现编制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且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盘或刻录光盘)一份。方案材料需密封包装,单独装袋,密封袋封面须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②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③材料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与本次项目不相关的;

(六)征集时间及方案递交地点

*.公告时间:****年**月**日***月**日。

*.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方案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栋*层(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七)评选办法

本次方案征集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八)其它事项

*.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单位所有。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不被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如就知识产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所有供应商递交的方案在评审后不退回。

*.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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