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6号)
2026-04-21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6号)
河北/秦皇岛-2026-04-21 00:00:00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教学楼物业服务项目及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向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相关供应商:河北艺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东焦街道中华北大街***号中储广场*号*座****
四、基本情况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教学楼物业服务项目及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包)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和**月**日发布更正公告,****年*月*日开标,次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河北艺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月*日,投诉人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同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所有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报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各类保险、工资最低标准是否均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最新标准执行? 投诉事项*:采购人在质疑答复中仅依据评标记录、评标报告和中标单位的单方解释即认定其符合要求,我公司对此答复不予认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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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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