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采
首页
产品套餐
登录
|
注册
秦皇岛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7号)
2026-04-21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7号)
河北/
秦皇岛
-2026-04-21 00:00:00
秦皇岛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教学楼物业服务项目及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秦皇岛
旭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河北省
秦皇岛
市海港区和平大街***号
被投诉人: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
河北省
秦皇岛
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
秦皇岛
金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
秦皇岛
市海港区燕山大街***号军创家园***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教学楼物业服务项目及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包)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次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
秦皇岛
金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人”),*月*日,投诉人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于*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针对我公司废标的理由“投标报价无大病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严重不合理,已明显低于成本价,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做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
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法律声明
|
服务协议
|
隐私条款
|
站点地图
|
XML地图
© 众采招标网 南京预见商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苏ICP备19019254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4033151号
用户反馈
服务协议
隐私协议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