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7号)
2026-04-21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7号)
河北/秦皇岛-2026-04-21 00:00:00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教学楼物业服务项目及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旭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秦皇岛金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号军创家园***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教学楼物业服务项目及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包)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次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秦皇岛金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人”),*月*日,投诉人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于*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针对我公司废标的理由“投标报价无大病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严重不合理,已明显低于成本价,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做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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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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