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8号)
河北/秦皇岛-202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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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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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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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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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教学楼物业服务项目及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子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艺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东焦街道中华北大街***号中储广场*号*座****
四、基本情况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教学楼物业服务项目及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包)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次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河北艺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人”)。*月*日,投诉人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同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认定我公司废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评标结果有失公正。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河北艺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恶意低价竞争,其报价低于合理成本,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事项*:中标人“河北艺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年度新成立公司,经查询不具备特惠人员资格,如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特惠人员为虚假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均不成立,另外,因本项目在其他投诉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已责令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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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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