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智能研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4-21
安徽/蚌埠 中标结果
蚌埠市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智能研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蚌埠-2026-04-21 00:00:00

蚌埠市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智能研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市交通执法支队 浏览量: 字号: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市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智能研判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要求:拟采购一批实施智能研判的设施及系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需提供*年运维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项目预算:**.***万元

*、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启日期:****年**月**日**点**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成交人:

(*)名称: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号

(*)成交价:肆拾叁万伍仟元整(¥:******.**元)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现场递交。按成交结果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沿淮路***号

联系人:李天策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创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长征西路花园湖名邸东门面***号

项目负责人:钱凯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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