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招标公告]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安格庄乡下铺村1420.43亩荒山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2026-04-21
河北/保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易县][招标公告]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安格庄乡下铺村1420.43亩荒山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河北/保定-2026-04-21 00:00:00
河北/保定-2026-04-21 00:00:00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安格庄乡下铺村****.**亩荒山出租项目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坐落 |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安格庄乡/下铺村 | ||
|---|---|---|---|
| 标的物四至情况说明 | 东至本村荒山,南至本村棺材湖河套,西至陈家岭沟河套,北至杨各庄山界 | ||
|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 ********************** | ||
| 挂牌方式 | 单价挂牌 | 标的物数量 | ****.** |
| 挂牌单价 | 元/年/亩 | 流转期限 | ** 年 |
| 挂牌总价 | ******** 元 | ||
| 土地流转用途 | 其他 | 土地性质 | 集体统一经营的"四荒" |
| 权属证明到期日 | 长期 | 权属证明 | 其他 |
| 权属证明编号 | 乡镇政府证明 |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 竞价时间:**** 年 * 月 * 日 **时 ** 分 竞价地点:保定市易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 址:保定市易县朝阳西路**号 七、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必须使用企业基本账户通过手机网银、网上银行、银行柜面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县支行 账 户:易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 号:***************** 交易保证金:壹佰肆拾叁万元整(¥*******.**元) 请在备注或者摘要处写明:项目村名+打款人电话(村名为项目所在村) 缴纳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逾期缴纳无效) |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各成员 |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
出让方信息
| 出让方名称 |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安格庄乡下铺村民委员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安格庄乡/下铺村 |
| 注册地(地址) | 安格庄乡下铺村 | 法定代表人 | 宋云鹏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否(不放弃)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 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其它 |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 竞价时间:**** 年 * 月 * 日 **时 ** 分 竞价地点:保定市易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 址:保定市易县朝阳西路**号 七、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必须使用企业基本账户通过手机网银、网上银行、银行柜面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县支行 账 户:易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 号:***************** 交易保证金:壹佰肆拾叁万元整(¥*******.**元) 请在备注或者摘要处写明:项目村名+打款人电话(村名为项目所在村) 缴纳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逾期缴纳无效) |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易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特别声明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