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6-04-21 00:00:00
关于遴选****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广教函〔****〕**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遴选广元市****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年设立“思政课专兼职教师培训”等市级教师培训项目**个(详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
满足《暂行办法》(附件*)机构认定条件的高校、机构、单位均可申报参与遴选。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机构要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聚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各类项目的必修内容,全面加强“四史”教育。
(二)优化培训内容。根据各项目培训目标及要求,参照各学段学科课程和培训对象实际需求标准,科学设计培训实施方案,突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强化首席专家的引领作用,组建由熟悉基础教育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共同形成高水平的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
(四)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加强过程和质量管理,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进一步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
(五)严禁项目转包。各申报机构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申报主体根据培训项目相关要求,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同时递交有效的资质认定材料(附件*)。符合《暂行办法》(附件*)关于免于资格认定的单位和机构,可直接递交项目申报书。
(二)资质认定。依据法律法规和《暂行办法》(附件*)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质认定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申报机构是否具备参与遴选的资格。
(三)专家评审。召开项目遴选专家评审会,由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训机构,并对项目后续优化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各申报机构请于*月*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广元市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名称统一为“**(单位)广元市****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号。
*.申报机构资质认定材料清单
*.广元市****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遴选承训机构综合评分细则
*.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广元市教育局
****年*月**日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