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21 00:00:0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就“****年执法装备检定/校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执法装备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万元整(¥**,***.**),按实际计量项数及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项目需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检定、校准及出具合法有效证书的能力。
*.机构资质:供应商须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持有有效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证书附表(或相应授权证明文件),且授权范围至少须覆盖本项目主体工作相关计量项目。
*.证书出具:计量检定证书须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校准证书由具备****实验室认可的机构出具,且认可范围须全面涵盖本项目所涉计量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二)送达/邮寄地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号一楼
收件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
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邮寄延误、丢失或密封破损等风险。
(三)密封要求:
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密封信函外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密封口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月**日。
五、供应商确定
采购人成立评审小组,在符合资格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有效响应文件中,按报价单“合计总价”,依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被取消资格的,采购人可按报价排序依次递补或重新采购。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二)响应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后须持续保持计量资质有效。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