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2026-04-21 00:00:00
靖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靖财采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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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靖西市人民医院超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套)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易太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剪刀路*号二区**、**号二楼***、***号房
被投诉人 * :靖西市人民医院
地址:靖西市新靖镇南门街**号
被投诉人 * :广西恒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号三祺.龙景国际小区写字楼**层****、****号
相关供应商:福建优智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号榕 城商贸中心 **层*****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靖西市人民医院超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中标结果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月**日就质疑事项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本机关审查后认为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于****年*月*日以《关于限期补齐补正政府采购投诉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函》通知投诉人予以补齐补正材料。本机关审查后于****年*月*日正式受理,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对“电子放大胃镜”提出了明确的 技术参数要求,其中部分为标注“▲”的实质性条款,必须完全响应,不允许负偏离。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超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品牌:开立,主机型号:******)中配置的电子放大胃镜(具体型号应为*******) 的多项关键技术参数,既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要求,也与该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法定技术文件《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参数不一致。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靖西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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