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4-21 00:00:00
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城生态区****年旅游高峰期观光车运营应急补充运力及配套服务比选项目 变更公告
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城生态区****年旅游高峰期观光车运营应急补充运力及配套服务比选项目比选公告(变更)
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根据项目需求,拟对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城生态区****年旅游高峰期观光车运营应急补充运力及配套服务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城生态区****年旅游高峰期观光车运营应急补充运力及配套服务比选项目。
*.* 项目地点:成都市。
*.*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租赁*台**座观光车、采购*个快充桩,将*台比选人现有**座观光车由铅酸电池更换为磷酸铁锂电池,负责*台租赁**座观光车和*台比选人现有**座观光车维修维保,负责**台**座观光车车载调度设备、报站器的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成止。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企业类似业绩:****年*月*日以来,具有*个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观光电瓶车供货业绩。
*.*信誉要求:近*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时(北京时间),到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号*楼***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在该比选申请单位最近*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个月的可少于*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个月在该比选申请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时**分,地点为兴城集团采购交易中心(人居中心)*楼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号
联 系 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