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04-21
广东/湛江 变更澄清
湛江市赤坎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广东/湛江-202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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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赤坎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机构: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曹钰项目负责人:曹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赤坎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湛江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湛财采〔****〕*号)文件要求,《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补充异常低价审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第二章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

(*)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采购文件明确的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湛江市赤坎区中医医院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号湛江商务大厦****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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