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2026-04-21 00:00:00
为发挥村集体资源资产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经洪阳镇金丰村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拟对金丰村“北坑园”园地、“西厝局池塘”进行公开招标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本次招标标的底价以揭阳市正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标的共有*份,分别是:第*份洪阳镇金丰村“北坑园”园地,面积**.*亩,租期**年,招标底价每亩****元/年;第*份洪阳镇金丰村“西厝局池塘”,面积约*亩,租期**年,招标底价每年****元。现场地域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第*份洪阳镇金丰村“北坑园”园地每次加价为**元或**元的倍数,第*份洪阳镇金丰村“西厝局池塘”每次加价为**元或**元的倍数,最高报价的竞标人确定为中标。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金丰村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在签约后*日内向金丰村委会缴纳头尾年租金,其中尾年租金作为押金,以后租金每年一缴,具体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书执行。如不按时交款、不按时与金丰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金丰村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须知
(一)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金丰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竞投报名人于报名期间向招标方金丰村村委会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份洪阳镇金丰村“北坑园”园地的投标保证金为*****元,第*份洪阳镇金丰村“西厝局池塘”的投标保证金为****元(户名: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账号:************,行名:中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金丰村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不中标者于成交确认书发出后*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中标者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报名人于报名期间用电脑进入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竞投模块登录(没有注册过的用户需先注册),选择有意向的电子竞投进行报名,并带有关资料到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即洪阳供水厂旁原洪阳镇人社所)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资料如下:
*、企业法人竞投,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个体竞投,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四、竞投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竞投意向人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该项目的竞投活动。竞投时间为****年*月**日上午*:**至**:**,竞投人于竞投时间内用电脑登录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竞投模块,进入相应的电子竞投中参加竞投,逾期不予接纳。竞投时,按规定的竞投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分钟,直到*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价高者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六、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应及时到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领取成交确认书,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单方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次出租园地用于农业种植,池塘用于饲养鱼类,以上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中标人不得用来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和建设行为,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武彬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许同志联系电话:***********
八、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