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4-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悬吊**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宝石花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号四楼***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
(一)技术要求第★**条、★**条、★**条、★**条、★**条、★**条、★**条、★**条以上*条星号条款存在虚假应标及为了中标不择手段的篡改投标资料(篡改:指投标文件填写内容与设备真实情况及国家药监局备案材料不一致)的行为。
(二)投标产品品牌与注册证上载明的信息不一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药为虚假应标与实际信息不符。
(三)该项目有*条技术条款,要求提供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有效证明资料,中标单位重药所投的宽腾医疗******* ***** ****产品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行为。
(四)技术要求第*条:为保证整机兼容及售后保障,投标产品配备的高压发生器、平板探测器为同一制造商。该参数重药或宽腾医疗恶意虚假应标。
(五)技术要求第**条:胸片架:在选择儿科摄影的临床协议时,提示操作者是否移除实体滤线栅,该参数重药或宽腾医疗恶意虚假应标。
(六)技术要求第**条:具备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屏幕尺寸≥**英寸,该参数重药恶意虚假应标。
(七)技术要求第**条:近台操控系统:可以显示***数值可通过触控系统实现一键摆位具备摄影后图像显示功能,该参数重药或宽腾医疗恶意虚假应标。
(八)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属于实质性不响应,属于违法行为。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三)部分成立。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无效。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一)(三)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二)(四)(五)(六)(七)(八)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黑龙江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