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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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文旅微推介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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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就平湖文旅微推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采购人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一、项目名称:平湖文旅微推介项目 二、采购内容:在长三角重点城市(上海、杭州等)选择核心商圈或公共空间,策划搭建微型展陈空间,集中展示景区风光、旅游产品等,并配套新媒体内容传播(短视频、图文推送、互动打卡等),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有效激发客源市场。 三、采购方式及最高限价: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具有传播渠道,熟悉平湖旅游资源,拥有专业的新媒体内容创作团队,具备线下展陈策划搭建与线上矩阵传播联动的综合执行能力。 五、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单位于****年*月**日**:**前报名(报名表附后),报名资料统一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逾期不受理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将在一定时间内发送采购通知书,请根据采购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号 附件:登记表.****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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