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4-21 00:00:00
濉溪县人民医院****年度第一批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 濉溪县人民医院****年度第一批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项目预算 | ********.**元/年 |
采购内容 | 本项目采购一批医用耗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投标人资格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适用*.*.*条)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本项目专门面向 /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根据每季度的实际配送量计算本季度费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据实支付每季度费用。合同周期内支付总金额不超过中标总价。 |
服务地点 | 濉溪县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濉溪县人民医院、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濉溪县人民医院 地址:濉溪县溪河路***号 联系人:毛传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人:龚恒、李翔宇 联系电话:***********、*********** 邮箱:**********@********.***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公示期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濉溪县人民医院****年度第一批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将对“濉溪县人民医院****年度第一批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为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濉溪县人民医院)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年*月**日**:**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濉溪县人民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