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4-21 00:00:00
某*种型号装备网络安全试验需求公示(*****************)(第*包)
我部计划组织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需求预研,现将有关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种型号装备网络安全试验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开展某*种型号装备网络安全试验,并配置网络安全试验配套平台。
备注: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可赴采购需求预研机构查看项目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
(五)具有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六)至少具备以下一种资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试验类:网络安全试验与评价)证书;军用校准和测试实验室认可证书(信息安全测评)。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建议受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二)受理方式:
*.因该项目技术要求涉密,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密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公司员工)、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保密承诺书(附件*)、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试验类:网络安全试验与评价)证书或军用校准和测试实验室认可证书(信息安全测评),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我部现场查看资料,材料不得带走、照相或抄录。
*.如对项目技术指标、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
意见受理人:周工,************/***********
附件:*.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保密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