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4-21 00:00:00
甲板驳船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甲板驳船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号中观产业园**楼开标厅,更正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号。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号中观产业园**楼开标厅,更正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号。
将技术要求中的第一条“供应商提供的船只必须符合以下参数要求:(*)船舶主尺度顶靠 时,船长不小于***米,甲板净使用长度不少于***米,甲板可用宽度不小于**米,船只宽度不 小于**米。(*)主甲板承载能力主甲板承载能力应不少于***/平方米,甲板艉部应为开敞式, 并可通行**吨轮式车辆。(*)压载能力应配备压载系统,船只干舷在***米”修改为“供应商提供的船只必须符合以下参数要求:(*)船型为艏楼式自航甲板运输船,后部为全通载货甲板(该项提供图纸及有效图片即可);(*)船舶总长不少于***米,甲板有效长度不少于***米,船宽不少于**米,甲板承载能力不少于***/㎡;(*)船舶在空载情况下,通过压载水调节可将干弦控制在*米以下(该项提供书面承诺即可);(*)船舶参考载货量≤*****吨”。因作出实质性修改,现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前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在 线上确认采购文件是否更新。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 李助理(项目咨询)、韩助理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项目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第一个移动
电话)
传真: /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