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儿童医院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N2026-36-2385)评审结果公示[{unit}]
2026-04-21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省儿童医院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N2026-36-2385)评审结果公示[{unit}]
安徽/合肥-2026-04-21 00:00:00

安徽省儿童医院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

安徽省儿童医院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儿童医院的委托,对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进行公开比选。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成交候选人:合肥安之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比选参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参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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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儿童医院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

安徽省儿童医院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儿童医院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澄清、修改内容

*、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修改为:质量保证期≥*年。

*、其他条款不做修改,按比选文件执行。

比选文件与本澄清公告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不变。

安徽省儿童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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