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4-21 00:00:00
澳头荃湾螺岭片区*.*万平方米地块平整后砂石余渣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交易信息 | |||
| 标的名称: | 澳头荃湾螺岭片区*.*万平方米地块平整后砂石余渣挂牌转让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大亚湾[****]***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交易编号: | *********** | 报价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底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报价幅度(万元):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竞买申请人的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砂石余渣网上挂牌销售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销售活动,如竞得后才发现的,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应挂牌销售不成交: *.近三年以来,竞买申请人或关联企业和组织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在大亚湾区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 *.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本次网上公开挂牌销售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砂石余渣网上公开挂牌销售活动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二、价款及有关费用支付方式 (一)砂石余渣销售款:竞得人在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应缴砂石余渣销售款。 (二)竞得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相关税费。 (三)本项目前期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勘测并出具勘察报告,费用为***,***.**元,由竞得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工程建设场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由意向竞买方自行决定并自行前往踏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意向竞买方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 (三)成交候选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委托方签订《销售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履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为上缴国库。 (四)平整费用由竞得人与土地权属方自行协商承担。 (五)土地租赁事宜由竞得人与土地权属方共同协商。 (六)竞得人需严格按勘测报告规定的方量进行处置,不得超范围取量,不定期向相关行业部门报告取量进度。 (七)本次石料销售须优先满足区内项目建设的需求,在满足项目的需求下,余量可由竞得方自行对外销售。 四、建设要求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销售的砂石余渣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及其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板房、道路、水泥中转塔等)及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相关权属的处置,因补偿、拆迁等问题需与周边村镇、群众及附着物权益人协商的事宜较多,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需到工程建设场地所在地政府、相关权益人就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竞得人除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业外,应与土地权益人进行协商,征得土地权益人同意后方可进场、开工、作业。竞得人因与权益人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竞得人无法按期施工和生产,属竞得人自身原因,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二)在签订《销售合同》起*个月内必须完成场地平整和清运,如到期未平整完毕,剩余砂石余渣由出让方无偿收回。 (三)竞得人取得本次砂石余渣后,必须依法施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四)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本次砂石余渣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领取《成交通知书》或签订《销售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场地平整处置期限等要求。 (五)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取得砂石余渣后可能存在因为场地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甚至造成无偿转交砂石余渣等情况发生时,竞得人已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六)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销售砂石 余渣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砂石余渣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销售以及拟销售砂石余渣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七)本次销售的砂石土余渣主要供应惠州市建筑市场,竞得人必须优先保障我区内各级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的砂石的稳定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安全事故和破坏环境等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竞得人在砂石余渣处置完成后,需按本地块规划标高对该建设场地进行平整,无建筑使用价值的废弃渣土由竞得人配合土地权利人及时处置,同时处置方式需符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法规。 (十)本次挂牌销售的砂石余渣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其量、规模、形态、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得人逾期未办理《成交通知书》或者拒绝签订《销售合同》的; *、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砂石余渣销售款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竞得人不符合竞买条件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五、本项目对外公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项目对外公开联系人:何工 (二)项目对外公开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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