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有机肥施用)
2026-04-21
湖南/娄底 中标结果
双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有机肥施用)
湖南/娄底-2026-04-21 00:00:00

双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有机肥施用)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汇坤农牧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双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有机肥施用)项目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

双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有机肥施用)服务(含有机肥采购、运输、撒施、田间管护、验收等)

****.**吨、*****亩

/

*******.**元

本合同价款采取固定单价方式结算,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报价、验收实际完成面积和撒施有机肥数量结算,不超过合同总价。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玖仟陆佰陆拾玖元整。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合同的时间*******日,完成日期********日。服务期:***天履行合同的地点:双峰县区域

方式:****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平整(小改大)实施区域,结合粮食生产及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等因素,计划在永丰街道、金开街道、走马街镇、荷叶镇、井宇镇、梓门桥镇、花门镇、锁石镇、沙塘乡和印塘乡开展地力提升(有机肥施用)示范,总面积*****亩。双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定区域

*.付款:合同签订后按照中标金额支付**%预付款,项目全部内容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按实际结算价支付到总价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个月,质保金在质保期限不计息。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须出具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等其他相关项目资料。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其他: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监督单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要求

*)有机肥供应。提供的有机肥符合**/*********有关标准,为便于储存、运输和使用,要求为颗粒状,亩施用量不低于*****,计划总面积*****亩,总量****.**吨。供应商要保证有机肥的质量稳定,供应及时,满足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有机肥必须先统一送到仓储点,仓储点安排专人收货并及时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应明确入库时间、数量、运货车辆信息、收货人等主要要素),有机肥发出需要有出库单(出库单明确出库时间、数量、车辆信息等主要要素)。有机肥供应到实施点后,要提供出库单并经过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农技站人员现场收货,填写收货单(收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时间、数量、收货人等主要要素)。

*)有机肥施用服务。为确保有机肥施用高效、精准,能均匀覆盖农田,提高撒施效率和质量,采用无人机撒施的方式,具有根据项目要求,亩施用量为*****。操作人员需具备专业技能,熟悉无人机操作和撒施技术,根据农田实际情况调整飞行高度、速度和撒施量,保证撒施效果。撒施前要跟乡镇确定具体撒施田块和位置,填写施用面积台帐,撒施时要报农业农村局管理人员、乡镇、村管理人员现场监管,每天完成量要及时确认,完成撒施后乡镇、村项目管理人员要在台帐上签字确认。撒施期间要在花门、锁石、印塘、金开、走马、永丰、梓门等主要实施区域树立公示牌,标明有机肥施用面积及技术方案、用法用量等关键参数。

*)效果验证。为验证有机肥施用效果,在土地平整区面积较大的花门镇、锁石镇实施区域内开展效果验证对比试验,两个乡镇各安排*个,对比试验丘块不少于*丘、总面积不少于**亩,同时每个乡镇安排*个有机肥用量试验。对比试验设置施用商品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民习惯施肥*个处理,不设重复,小区面积*.*亩以上;有机肥用量试验以亩用量*****为基准,设置不施有机肥,有机肥亩用量***** 、有机肥亩用量*****四个小区,小区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供试作物根据试验地块种植情况确定,可以选择油菜或水稻。试验前要做好试验方案报双峰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审核,试验实施前、实施后采集耕层混合土样进行常规五项检测化验(全氮、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做好测产验收和试验报告,验证有机肥施用效果。

*)项目实施总结。项目完成后,供应商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效益编写项目工作总结,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在供应商提交工作总结后编制实施总结。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全部有机肥采购、运输、撒施及项目验收工作;在****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平整(小改大)实施区域,结合粮食生产及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等因素,计划在永丰街道、金开街道、走马街镇、荷叶镇、井字镇、梓门桥镇、花门镇、锁石镇、沙塘乡和印塘乡开展地力提升(有机肥施用)示范,总面积*****亩。双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定区域。

*.验收要求

*)履约验收方式及标准: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如有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履约验收程序:

①中标供应商货物送达后,由采购人及所在乡镇农技站、村(社区)等指定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发货验收凭证上签名或加盖公章确认,作为进行结算依据之一。

②产品抽样送检,送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项目指定地点后,农业农村局、镇、村(社区)对中标供应商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中标产品有关指标和合同要求,进行随机抽取并送到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样品质量代表该批次货物质量,检验报告结果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若检验不合格,按合同约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③提供无人机飞行数据。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有机肥撒施相关数据,包括飞行轨迹、面积、数量。相关数据作为撒施数量、面积的佐证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付款:合同签订后按照中标金额支付**%预付款,项目全部内容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按实际结算价支付到总价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个月,质保金在质保期限不计息。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须出具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等其他相关项目资料。

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湖南省汇坤农牧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溪支行

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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