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6-04-21 00:00:00
关于开展****年度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和年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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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后监管,准确掌握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促进我县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年度全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诚信评价和年审对象
****年*月*日之前取得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纳入本次诚信评价和年审范围。
二、诚信评价和年审材料报送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三、诚信评价和年审材料报送方式
本次诚信评价和年审报送的材料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四、诚信评价和年审内容
(一)诚信评价内容。诚信评价内容按照《评价办法》第七条及《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参考指标》(以下简称《参考指标》)执行(详见附件*、*)。
(二)年审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设立分支机构情况等内容,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诚信评价和年审报送材料
(一)诚信评价报送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年度诚信评价要求,对照《参考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至本通知印发之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不满*****;******;年的,《参考指标》中“从业时间”项目、“制度建设”项目中的“评价年度以内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制度培训”小项可不扣分。
(二)年审报送材料
*.《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核报告书》。
*.参加上一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度报表(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中导出)。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自有办公场所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产权证明;办公场所属于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或租赁合同)。
*.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诚信评价和年审程序及规范
(一)各机构按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实地抽查。
(二)县人社局对各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网上依法向社会公示。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年度报告审核不通过,并按有关法规进行整改或处罚:
*.超许可范围经营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有投诉记录未妥善处理完结的;
*.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材料以及不接受实地检查的;
*.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
*.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
*.不符合年度报告要求的其他情况。
(四)其他事项
*.在规定的年度报告审核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照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审查处理中尚无结论的机构,待结案后再参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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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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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操作手册
附件*: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参考指标
附件*: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的通知
附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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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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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贞杰,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