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核医学科***/**设备保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设备,型号:***** ***/**型,数量:*台。***/** (系统编号: ***********) 保修服务,包含人工、备件、线圈、磁体、制冷系统、特殊备件电子机柜、专用嵌入式体线圈、***/**探测器、空调室外水冷机系统、不间断工作电源、彩色激光打印机、干式激光相机、**专用高压注射器及工作站、药物合成器(系统编号: *************)、水冷机等。维保费用中包含更换配件费、人工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及系统软件升级等一切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年*月**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采购公告,截止****年*月**日,共有*家供应商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仅有供应商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于****年*月**日发布了结果公告,第一次采购结果为废标。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截止****年*月*日,共有*家供应商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仅有供应商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了响应文件,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于****年*月*日发布了结果公告,第二次采购结果仍为废标。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的有效质疑期限内均未接收到任何供应商的询问及质疑。 本项目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采购,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号)第二章第三条第(二)款的第*项情形。建议申请由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外高侨保税区意威路**号*幢
三、公示期限
**********至**********(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金子,邵丽珠,邱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杨嘉文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