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港区交通安保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4-21
福建/厦门 变更澄清
海沧港区交通安保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厦门-2026-04-21 00:00:00
海沧港区交通安保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沧港区交通安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删除招标文件第**页商务项序号**的评分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商务项序号*、**的评分内容更改为

*

*.**

根据投标人****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分,满分*分。 注:(*)类似业绩是指:安保服务。(*)需提供业绩的以下四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 ④业绩项目已经履约完成的,提供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履约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项目正在履约的,提供履约过程阶段性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合同期内至少六个月的结算凭证。证明材料要求四项齐全。若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该项业绩的完整资料,评标委员会对该业绩将不予采信。注:与序号*、**同个项目不重复得分,同一招标项目到期后合同续签的按一个项目计算;原件备查。

**

*.**

根据投标人自 ****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安保服务)获得业主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证明进行评价:每提供*份业主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为优秀或同等次评价或评分制**分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得*分,满分*分。投标人应同时提供:①采购合同文本;②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满意度证明材料;注:与序号*、**同个项目不重复得分,同一业主单位提供多份按*份计算;原件备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新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沧虹路**号工商银行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丽娜、危青、刘瑞凤

电话:************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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