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4-21
四川/巴中 质疑投诉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巴中-202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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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巴中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住所地(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镇时新街道办事处安康路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在经开区秦巴大道绿化养护及关键节点栽植混播草坪市场化采购项目(*****************)存在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六十七条第四项、第六十八条第十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一项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第**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