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4-21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成交供应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二中学校园文化打造项目(****年室内文化打造)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新疆昆仑数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正扬路街道环园路****号办公楼*号楼办公*室******室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根据霍尔果斯市教育局提交的情况说明,本机关对第二中学校园文化打造项目(****年室内文化打造),项目编号:**************,预算金额:***.****万元,进行立案调查,你公司于****年**月**日,通过多轮谈判成为霍尔果斯市第二中学校园文化打造项目(****年室内文化打造),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万元。成交公告已于****年**月**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中公示。你公司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签订的法定期限内,未能与霍尔果斯市教育局签订合同,****年*月**日出具弃标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规定。
七、处罚结果
一、罚款****.**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霍尔果斯市财政局
*、联系人:詹镇汀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