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柏杨河乡独山子村农牧风情体验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通知书
2026-04-21
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投诉
米东区柏杨河乡独山子村农牧风情体验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通知书
新疆/乌鲁木齐-2026-04-21 00:00:00
新疆/乌鲁木齐-2026-04-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米东区柏杨河乡独山子村农牧风情体验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祥泰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鹰东路与北郊路交叉口东南***米锦镇香墅
被投诉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米东区府前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腾晟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里山街***号泰天大厦**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其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将已废止标准(含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技术要求,违反《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构成招标文件重大缺陷。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部分技术条款中采用了多个已废止标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文件编制与审核环节,未对所采用技术标准的现行有效性进行审慎核验,导致废止标准被纳入采购文件,存在明显编制审核疏漏。据此,投诉事项成立,招标文件确有重大瑕疵。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乌鲁木齐市 米东区财政局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