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21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农科院武陵山分院邻鄂镇示范基地安全设施项目补遗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市农科院武陵山分院邻鄂镇示范基地安全设施项目”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补遗通知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元(大写:壹佰肆拾叁万贰仟伍佰壹拾捌元伍角玖分),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大写:肆万捌仟零叁元肆角贰分)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比选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比选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更正为: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贰仟叁佰捌拾玖元壹角贰分),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大写:肆万柒仟捌佰叁拾贰元肆角捌分)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比选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比选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市农科院武陵山分院邻鄂镇示范基地安全设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以补遗(三)为准详见附件。 *.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年* 月**日* 时** 分至*时**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时**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 注:本补遗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比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比选文件、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比选人: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星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