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2026-04-21 00:00:00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共享轮椅投放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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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版)》等相关制度要求,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共享轮椅投放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
移动共享轮椅设备投放数量需求**台(使用数量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期限*年。
|
院区 |
序号 |
投放位置 |
数量 |
|
防城院区 |
* |
门诊医技楼大厅一楼 |
**台 |
|
* |
急诊大厅一楼 |
**台 | |
|
文昌院区 |
* |
门诊医技楼大厅一楼 |
**台 |
|
* |
急诊大厅一楼 |
*台 | |
|
合计 |
**台 | ||
三、公告时间:****年*月**日—*月**日
四、联系人:王工
五、联系电话:************
六、采购单位: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七、采购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文昌大道 **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未被纳入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四)不接受联合体。
九、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按照院内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详见附件)。
(二)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必须提供)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用查询截图。(必须提供)
(五)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分辨的,投标或中标资格一律无效。(必须提供)
(六)公司联系人材料(联系方式)。(必须提供)
十、材料的递交
(一)按本公告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规定装订成册,一式 *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密封好,在封面注明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二)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文昌大道 ** 号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文昌院区住院部负二楼后勤保障科(可快递寄送材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附件:院内比选文件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