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15 00:00:00
[拟审批意见]关于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北城分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北城分校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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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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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北城分校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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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双墩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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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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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环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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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镇北至金湖路,南至中心路,西至兴盛路,东至阜阳北路,用地面积*****.**平方米,新建普通教室楼、实验及专用教室、行政办公及公共教室楼、教职工和学生食堂和其他辅助用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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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重点产尘部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实验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与经预处理后生活废水、食堂废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北城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三)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要求,其中东厂界执行*类标准。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许可单位处置;实验废液、废试剂瓶、过期化学试剂及药品、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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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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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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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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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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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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