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6-04-21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编制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编制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爱国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鞍千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编制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应与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一致,以****年为基期,目标年为****年,展望到****年。 四、提交成果 编制完成鞍山市矿产资源规划(*********年),作出成果报告提供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战略定位、矿产资源总量调控与准入条件、结构布局优化及综合利用、矿业权设置区划与空间协调、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热点矿种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深化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供应商应根据辽宁省鞍山市矿产资源及矿山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完成规划专题研究及成果报告编制。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图件、规划编制说明和规划数据库等。 本规划预期提交成果如下: ★*、鞍山市矿产资源规划(*********年) ★*、鞍山市矿产资源规划附表(*********年) ★*、鞍山市矿产资源规划附图(*********年) ★*、鞍山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说明(*********年) ★*、鞍山市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年) ★*、鞍山市矿产资源规划专题研究(*********年) 以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可作适当调整。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投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项目费用须包括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通过专家评审的相关费用),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成果批复等相关工作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针对此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为负偏离) *、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投标人承担由于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或产品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权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用。 *、规划编制成果实行规划编制单位终身负责制。(针对此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